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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拉善盟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一号)

阿拉善盟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一号)

——阿拉善盟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顺利完成

 

阿拉善盟统计局

阿拉善盟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专项工作协调办公室

2020年3月3日

 

根据《全国经济普查条例》规定,我盟进行了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普查的标准时点是2018年12月31日,普查的时期资料为2018年度,普查对象是全盟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在自治区普查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在全盟各级普查机构的共同努力下,经过广大普查人员两年来的辛勤工作及全盟范围内普查对象的积极参与,阿拉善盟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全面完成了单位清查、现场登记、事后质量抽查、数据汇总评估等各项任务,取得重大成果和显著成效。

一、组织领导有力,综合保障到位

继自治区成立综合经济工作领导小组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专项工作协调机构后,我盟及时成立了相应机构,办公室设在盟统计局,组建综合协调和宣传组、业务指导组、数据处理组、执法检查组4个工作小组,细化分解各组岗位职责并落实到位。按照“全区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组织实施原则,全盟乡镇、街道和旗以上各级人民政府以及相关部门均建立了普查机构,为普查工作开展提供了坚实的组织保障。通过召开工作动员会、推进会、视频会和普查登记现场会,加强对经济普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调度,确保机构、经费、人员及时到位,列出工作进度表、进度图,确保各阶段工作顺利推进。参与普查工作的相关部门积极主动履职,充分发挥各自职能,提供多方保障,确保了普查的顺利实施。

二、普查目标明确,取得成效显著

    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是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区情区力、盟情盟力调查。2019年1月1日至4月30日,全盟555位基层普查人员克服重重困难,对我盟境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抽取的个体经营户逐一入户完成数据采集。通过这次普查,既摸清了我盟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发展规模、布局和效益,了解了我盟产业组织、产业机构、产业技术、产业形态的现状以及各生产要素的构成,也掌握了全部法人单位资产负债状况和新兴产业发展情况,进一步查实了各类单位的基本情况和主要产品产量、服务活动,全面准确反映了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新动能培育壮大、经济结构优化升级等方面的新进展。

三、采用科学方法,普查内容全面

    按照“确保质量、改革创新、突出重点、依法普查、共享成果”的原则,阿拉善盟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专项工作协调办公室(以下简称“盟经普办”)借鉴历次普查经验,切实加强顶层设计,着力提高普查的科学性、规范性。印发了《阿拉善盟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普查员手册》,制定了《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旗区应急管理制度及领导包片责任制》、《阿拉善盟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单位清查数据处理实施细则与规范》、《阿拉善盟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数据检查工作方案》等实施办法,为经济普查工作有序开展提供了制度保障。在方法运用上,全盟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采取“地毯式”清查的方法,对辖区内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个体经营户进行了全面清查。全面清查后,对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在其主要经营活动所在地进行全面普查登记,对建筑业法人单位在其注册地进行全面普查登记,对数量众多的个体经营户采用抽样调查方法在其主要经营活动所在地进行样本登记。普查主要内容包括单位基本情况、组织机构、人员工资、财务状况、能源生产与消费情况、生产能力、生产经营和服务活动、固定资产投资、研发活动、信息化和电子商务交易情况等,根据不同普查对象,分别设置了一套表单位普查表、非一套表单位普查表、个体经营户普查表和部门普查表。

四、创新普查方式,提升普查效率

    为减轻调查对象负担,提高工作效率,这次普查积极应用“五证合一”改革成果,大力提高部门参与程度。在清查阶段,积极利用部门行政记录和业务资料,收集、整理了多个部门的单位名录信息,合并生成普查底册;在普查登记阶段,通过比对部门数据,多次进行查疑补漏。同时,全面提高普查数据采集信息化水平,全面使用手持移动终端(PAD)采集数据,广泛应用行业代码自动识别赋码技术,普查数据生产全过程实行电子化、网络化,大大提高了数据采集处理效率。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媒介资源,注重宣传,广泛动员。开设阿拉善盟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专栏、举办宣传月启动仪式、采取多种方式扩大普查宣传的深度和广度,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快速推进“四经普”工作。

五、强化执法监督,坚持依法普查

各级普查机构和普查人员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的有关规定,签订责任状,严肃普查纪律,规范普查行为。对好的做法,总结经验,及时在全盟范围内推广相互借鉴通过建立健全普查数据质量追溯和问责机制,加大普查违纪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普查执法监督贯穿普查工作始终,对普查中发现的各种违法违纪行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坚决杜绝人为干扰普查工作的现象,确保普查工作依法进行。

六、确保数据质量,数据真实可信

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实行全过程数据质量控制。各级普查机构狠抓源头数据质量,实时监控普查数据采集、上报,全面推行“一发放、两签订、三落实”的工作制度,按照“一定、二说、三问、四查、五判、六核、七填”的工作流程,加强入户数据核实与业务指导,开展源头数据自查与抽查,坚持联动审核,实行表内审核与表间审核、人工审核与程序审核、统计审核与部门联审“三结合”的审核制度。及时消除差错,确保普查数据真实可靠。各级普查机构协调组织相关专业人员各司其职,通力协作,认真组织开展自查、互查、议查,初审、联审、复审等工作,牢牢把住相关审核、逻辑审核、对比审核、趋势审核四个环节,确保普查数出有据。为检验各旗区普查工作成效和普查数据质量,各级普查机构组织开展了四经普事后质量抽查,抽查结果符合普查数据质量控制要求。

全盟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充分运用了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普查全过程公开透明,全面摸清了我盟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家底,能够真实反映全盟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达到了预期目标。普查结果显示,2018年末,全盟共有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法人单位7029个,与2013年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相比,增长149.8%;产业活动单位8239个,增长137.1%;个体经营户14181个。


阿拉善盟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二号)

——阿拉善盟单位基本情况

 

阿拉善盟统计局

阿拉善盟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专项工作协调办公室

2020年3月3日

 

根据阿拉善盟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现将我盟单位的基本情况、从业人员、资产负债状况和营业收入公布如下:

一、单位基本情况

2018年末,全盟共有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法人单位7029个,比2013年末(2013年是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年份,下同)增加4215个,增长149.8%;产业活动单位8239个,增加4764个,增长137.1%;个体经营户14181个(详见表2-1)。

2-1 单位数与个体经营户数


单位数(个)

比重(%

一、法人单位

7029

100

    企业法人

5578

79.36

    机关、事业法人

799

11.37

    社会团体

249

3.54

其他法人

403

5.73

二、产业活动单位

8239

100

第二产业

1903

23.10

第三产业

6336

76.90

三、个体经营户

14181

100

第二产业

208

1.47

第三产业

13973

98.53

2018年末,在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批发和零售业1642个,占23.4%;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971个,占13.8%;租赁和商务服务业701个,占10.0%。在个体经营户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批发和零售业6209个,占43.8%;住宿和餐饮业3180个,占22.4%;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2049个,占14.5%(详见表2-2)。

2-2 按行业门类分组的法人单位与个体经营户


法人单位

个体经营户

数量(个)

比重(%)

数量(个)

比重(%)

合 计

7029

100

14181

100

#采矿业

416

5.92

-

-

#制造业

629

8.95

159

1.12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116

1.65

1

0.01

#建筑业

633

9.01

48

0.34

#批发和零售业

1642

23.36

6209

43.78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397

5.65

2049

14.45

#住宿和餐饮业

111

1.58

3180

22.42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113

1.61

21

0.15

#房地产业

195

2.77

3

0.02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701

9.97

347

2.45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367

5.22

12

0.08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113

1.61

3

0.02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126

1.79

1884

13.29

#教育

149

2.12

44

0.31

#卫生和社会工作

106

1.51

79

0.56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139

1.98

141

0.99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971

13.81

-

-

  注:表中合计数含从事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和兼营第二、三产业活动的农、林、牧、渔业法人单位与个体经营户和从事金融业法人单位与个体经营户。

2018年末,全盟共有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企业法人单位5578个,比2013年末增加3994个,增长252.1%。其中,内资企业占99.8%,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占0.1%,外商投资企业占0.1%。内资企业中,国有企业占全部企业法人单位的0.6%,私营企业占56.1%(详见表2-3)。

2-3 按登记注册类型分组的企业法人单位


单位数(个)

比重(%

合 计

5578

100

内资企业

5565

99.77

 国有企业

32

0.57

 集体企业

12

0.22

 股份合作企业

4

0.07

 联营企业

1

0.02

 有限责任公司

2276

40.81

 股份有限公司

109

1.95

 私营企业

3131

56.13

港、澳、台商投资企业

5

0.09

外商投资企业

8

0.14

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盟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88996人,其中女性从业人员30791人。第二产业的从业人员为38243人;第三产业的从业人员为50753人(详见表2-4)。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19707人,其中女性从业人员9830人(详见表2-5)。

在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制造业20623人,占23.2%;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17047人,占19.2%;采矿业8980人,占10.1%。在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批发和零售业9046人,占45.9%;住宿和餐饮业6412人,占32.5%;其他服务业4041人,占20.5%。

2-4 按行业门类分组的法人单位从业人员



法人单位从业人员

(人)



其中:女性


合 计

88996

30791


#采矿业

8980

1438


#制造业

20623

5464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3604

943


#建筑业

5036

1193


#批发和零售业

6214

2365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3465

942


#住宿和餐饮业

1956

1155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1239

557


#房地产业

1646

794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3976

1311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2272

752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1263

404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604

280


#教育

4816

3125


#卫生和社会工作

2716

1803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1388

643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17047

6550


 

2-5 按产业分组的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



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

(人)



其中:女性


合 计

19707

9830


第二产业

208

101


工业

140

83


建筑业

68

18


第三产业

19499

9729


批发和零售业

9046

5241


住宿和餐饮业

6412

3247


其他服务业

4041

1241


三、资产负债状况和营业收入

2018年末,全盟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2638.23亿元。其中,第二产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占比为45.4%,第三产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占比为54.6%。法人单位负债合计1729.73亿元。其中,第二产业法人单位负债合计占比为50.5%,第三产业法人单位负债合计占比为49.5%。

2018年,全盟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企业法人单位实现营业收入704.49亿元。其中,第二产业营业收入占比为62.8%,第三产业营业收入占比为37.2%(详见表2-6)。

2-6 按行业门类分组的单位资产负债状况和营业收入


法人单位

资产总计

(亿元)

法人单位

负债合计

(亿元)

企业法人单位

营业收入

(亿元)

合 计

2638.23

1729.73

704.49

#采矿业

323.54

254.28

104.90

#制造业

595.09

441.05

276.49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199.30

135.61

29.40

#建筑业

79.49

42.14

31.63

#批发和零售业

146.41

131.32

217.83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63.36

45.72

15.77

#住宿和餐饮业

11.92

8.84

2.41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13.33

6.72

4.44

#房地产业

69.14

58.43

4.85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659.07

420.51

7.48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76.52

48.30

3.09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123.44

59.15

4.26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1.36

0.88

0.51

#教育

18.82

3.17

0.28

#卫生和社会工作

13.76

3.22

0.44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11.64

8.16

0.71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216.23

60.75

--

注:表中合计数含从事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的单位数据和金融业单位数据。表中企业法人单位,包括机构类型为企业的法人单位,以及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事业法人单位、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和基金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除宗教活动场所以外的机构类型为其他组织机构的法人单位。

 

注释:

[1]三次产业的划分:

第一产业是指农、林、牧、渔业(不含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

第二产业是指采矿业(不含开采专业及辅助性活动),制造业(不含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

第三产业即服务业,是指除第一产业、第二产业以外的其他行业。第三产业包括: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国际组织,以及农、林、牧、渔业中的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采矿业中的开采专业及辅助性活动,制造业中的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

[2]单位的划分:

法人单位是指有权拥有资产、承担负债,并独立从事社会经济活动(或与其他单位进行交易)的组织。法人单位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依法成立,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能够独立承担负债和其他民事责任;

(2)独立拥有和使用(或受权使用)资产,有权与其他单位签订合同;

(3)会计上独立核算,能够编制资产负债表等会计报表。

法人单位包括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法人、机关法人、社会团体法人、其他法人等。

产业活动单位是指位于一个地点,从事一种或主要从事一种社会经济活动的组织或组织的一部分。产业活动单位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在一个场所从事一种或主要从事一种社会经济活动;

(2)相对独立地组织生产活动或经营活动;

(3)能提供收入或者支出等相关资料。

[3]表中的合计数和部分计算数据因小数取舍而产生的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


阿拉善盟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三号)

——阿拉善盟第二产业基本情况

 

阿拉善盟统计局

阿拉善盟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专项工作协调办公室

2020年3月3日

 

根据阿拉善盟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现将我盟工业和建筑业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工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盟共有工业企业法人单位1160个,比2013年末增长101.0%;从业人员31556人。

在工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1153个,占99.4%;港、澳、台商投资企业2个,占0.2%;外商投资企业5个,占0.4%。内资企业中,国有企业1个,占全部企业的0.1%;集体企业2个,占0.2%;私营企业535个,占46.1%。

在工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99.4%,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占0.2%,外商投资企业占0.4%。内资企业中,国有企业占全部企业的0.7%,集体企业占0.1%,私营企业占20.7%(详见表3-1)。

3-1 按登记注册类型分组的工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1160

31556

内资企业

1153

31357

 国有企业

1

221

 集体企业

2

19

 股份合作企业

1

1

 有限责任公司

585

22506

 股份有限公司

21

2059

 私营企业

535

6521

 其他企业

8

30

港、澳、台商投资企业

2

61

外商投资企业

5

138

在工业企业法人单位中,采矿业416个,制造业629个,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115个,分别占35.9%、54.2%和9.9%。在工业行业大类中,非金属矿物制品业、非金属矿采选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企业法人单位数位居前三位,分别占18.3%、16.5%和11.5%。

在工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采矿业占28.5%,制造业占65.3%,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占6.2%。在工业行业大类中,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煤炭开采和洗选业、石油、煤炭及其他燃料加工业从业人员数位居前三位,分别占37.8%、20.8%和7.6%(详见表3-2)。

 

 

 

 

3-2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工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个)

从业人员(人)

合 计

1160

31556

煤炭开采和洗选业

102

6563

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

2

8

黑色金属矿采选业

72

620

有色金属矿采选业

36

359

非金属矿采选业

191

1417

开采专业及辅助性活动

4

4

其他采矿业

9

9

农副食品加工业

36

92

食品制造业

18

1455

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

17

128

烟草制品业

0

0

纺织业

12

102

纺织服装、服饰业

7

42

皮革、毛皮、羽毛及其制品和制鞋业

3

11

木材加工和木、竹、藤、棕、草制品业

1

2

家具制造业

0

0

造纸和纸制品业

0

0

印刷和记录媒介复制业

7

47

文教、工美、体育和娱乐用品制造业

22

77

石油、煤炭及其他燃料加工业

44

2408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133

11922

医药制造业

11

355

化学纤维制造业

3

17

橡胶和塑料制品业

11

478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212

1949

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10

1133

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7

159

金属制品业

24

74

通用设备制造业

8

31

专用设备制造业

11

50

汽车制造业

2

9

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

2

2

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6

25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4

6

仪器仪表制造业

2

2

其他制造业

0

0

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 

8

24

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

8

23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83

1118

燃气生产和供应业

10

347

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22

488

 

3-3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工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亿元)

负债合计(亿元)

营业收入(亿元)

合 计

1117.43

830.93

410.80

煤炭开采和洗选业

218.26

185.92

91.29

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

0.03

0.06

0.00

黑色金属矿采选业

48.74

35.75

4.62

有色金属矿采选业

20.92

11.43

2.22

非金属矿采选业

31.31

18.09

6.77

开采专业及辅助性活动

4.00

2.98

0.00

其他采矿业

0.26

0.06

0.00

农副食品加工业

1.49

0.69

0.11

食品制造业

33.94

11.96

8.26

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

3.88

2.50

0.31

烟草制品业

0.00

0.00

0.00

纺织业

0.95

0.78

1.45

纺织服装、服饰业

0.27

0.19

0.04

皮革、毛皮、羽毛及其制品和制鞋业

0.58

0.22

0.03

木材加工和木、竹、藤、棕、草制品业

0.00 

0.00

0.00

家具制造业

0.00

0.00

0.00

造纸和纸制品业

0.00

0.00

0.00

印刷和记录媒介复制业

0.26

0.22

0.15

文教、工美、体育和娱乐用品制造业

0.77

0.51

0.03

石油、煤炭及其他燃料加工业

102.00

91.12

78.66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317.03

221.83

151.66

医药制造业

12.06

10.30

0.72

化学纤维制造业

0.56

0.00

0.00

橡胶和塑料制品业

5.96

3.67

2.22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47.93

38.11

17.52

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21.98

21.85

14.16

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8.55

8.38

0.73

金属制品业

0.79

0.34

0.20

通用设备制造业

0.12

0.14

0.03

专用设备制造业

0.31

0.03

0.14

汽车制造业

0.01

0.01

0.01

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

13.17

5.29

0.00

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0.82

0.31

0.01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21.16

22.45

0.02

仪器仪表制造业

0.02

0.01

0.01

其他制造业

0.00

0.00

0.00

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

0.46

0.12

0.01

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

0.04

0.02

0.02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149.41

110.52

21.41

燃气生产和供应业

10.20

5.92

5.38

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39.19

19.16

2.62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工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117.43亿元,比2013年末增长27.9%。负债合计830.93万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410.8亿元(详见表3-3)。

(三)主要产品产量

主要工业产品产量详见表3-4。

表3-4  主要工业产品产量

产品名称

单位

产量

水泥

万吨

6.0

烧碱(折100%

万吨

4.5

纯碱

万吨

3.8

原盐

万吨

12.2

铁合金

万吨

17.9

石墨及碳素制品

万吨

0.6

初级形态塑料

万吨

5.4

    #聚氯乙烯树脂

万吨

4.7

铁矿石成品矿

万吨

3.8

二、建筑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盟共有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633个,从业人员5036人。

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633个,全部为内资企业。其中,有限责任公司占内资企业的18.3%,股份有限公司占0.6%,私营企业占81.0%。

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为5036人,全部为内资企业。其中,有限责任公司占内资企业的39.4%,股份有限公司占0.4%,私营企业占60.2%。(详见表3-5)。

3-5 按登记注册类型分组的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个)

从业人员(人)

合 计

633

5036

内资企业

633

5036

 有限责任公司

116

1985

 股份有限公司

4

20

私营企业

513

3031

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中,房屋建筑业占15.01%,土木工程建筑业占41.55%,建筑安装业占14.53%,建筑装饰、装修和其他建筑业占28.91%。

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房屋建筑业占30%,土木工程建筑业占50.64%,建筑安装业占8.92%,建筑装饰、装修和其他建筑业占10.44%(详见表3-6)。

 

3-6 按行业分组的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633

5036

 房屋建筑业

95

1511

 土木工程建筑业

263

2550

 建筑安装业

92

449

 建筑装饰、装修和其他建筑业

183

526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79.49亿元,比2013年末增长2.7倍。负债合计42.14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31.63亿元(详见表3-7)。

 

 

 

 

3-7 按行业分组的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亿元)

负债合计(亿元)

营业收入(亿元)

合 计

79.49

42.14

31.63

   房屋建筑业

12.66

7.15

8.20

    土木工程建筑业

62.43

33.07

19.80

    建筑安装业

1.72

0.60

0.94

    建筑装饰、装修和其他建筑业

2.67

1.33

2.69

 

 

注释:

[1]本公报中的企业法人单位,包括机构类型为企业的法人单位,以及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事业法人单位、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和基金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除宗教活动场所以外的机构类型为其他组织机构的法人单位。

[2]表中的合计数和部分计算数据因小数取舍而产生的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


阿拉善盟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四号)

——第三产业基本情况之一

 

阿拉善盟统计局

阿拉善盟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专项工作协调办公室

2020年3月3日

 

根据阿拉善盟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现将我盟第三产业中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批发和零售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盟共有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1642个,从业人员6214人,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369.1%和35.4%。在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中,批发业占59.7%,零售业占40.3%。在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批发业占57.3%,零售业占42.7%(详见表4-1)。

在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99.7%,港、澳、台商、外商投资企业占0.3%。

在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99.1%,港、澳、台商、外商投资企业占0.9%(详见表4-2)。

4-1 按行业中类分组的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1642

6214

批发业

980

3561

 农、林、牧、渔产品批发

57

126

 食品、饮料及烟草制品批发

77

534

 纺织、服装及家庭用品批发

10

12

 文化、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

13

18

 医药及医疗器材批发

12

74

 矿产品、建材及化工产品批发

659

2426

 机械设备、五金产品及电子产品批发

102

240

 贸易经纪与代理

27

82

 其他批发业

23

49

零售业

662

2653

 综合零售

106

397

 食品、饮料及烟草制品专门零售

84

161

 纺织、服装及日用品专门零售

20

95

 文化、体育用品及器材专门零售

50

114

 医药及医疗器材专门零售

52

233

 汽车、摩托车、零配件和燃料及其他动力销售

158

1072

 家用电器及电子产品专门零售

87

223

 五金、家具及室内装饰材料专门零售

62

125

 货摊、无店铺及其他零售业

43

233

 

4-2 按登记注册类型分组的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1642

6214

内资企业

1638

6154

 国有企业

5

137

 有限责任公司

615

2330

 私营企业

949

3003

 其他企业

69

684

港、澳、台商、外商投资企业

4

60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46.41亿元,比2013年末增长45.6%。其中,批发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18.14亿元,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28.26亿元。批发和零售业负债合计131.32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217.83亿元(详见表4-3)。

4-3 按行业中类分组的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亿元)

负债合计

(亿元)

营业收入

(亿元)

合 计

146.41

131.32

217.83

批发业

118.14

107.35

193.24

 农、林、牧、渔产品批发

1.94

1.03

0.53

 食品、饮料及烟草制品批发

5.32

3.33

5.86

 纺织、服装及家庭用品批发

0.04

0.02

0.02

 文化、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

0.11

0.05

0.07

 医药及医疗器材批发

0.31

0.19

0.36

 矿产品、建材及化工产品批发

106.78

98.86

183.53

 机械设备、五金产品及电子产品批发

2.39

3.01

1.64

 贸易经纪与代理

0.75

0.49

0.99

 其他批发业

0.52

0.36

0.25

零售业

28.26

23.97

24.59

 综合零售

2.03

1.19

0.95

 食品、饮料及烟草制品专门零售

0.65

0.36

0.16

 纺织、服装及日用品专门零售

0.82

0.77

0.20

 文化、体育用品及器材专门零售

2.00

1.29

0.21

 医药及医疗器材专门零售

0.68

0.54

0.60

 汽车、摩托车、零配件和燃料及其他动力销售

7.23

6.55

20.01

 家用电器及电子产品专门零售

1.12

0.63

1.18

 五金、家具及室内装饰材料专门零售

1.65

1.12

0.31

 货摊、无店铺及其他零售业

12.09

11.53

0.98

二、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盟共有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395个,从业人员3435人,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234.7%和49.8%(详见表4-4)。

 

 

4-4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395

3435

   道路运输业

288

                 2341

   水上运输业

1

1

   航空运输业

4

137

   多式联运和运输代理业

26

72

   装卸搬运和仓储业

64

563

   邮政业

12

321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全部为内资企业(详见表4-5)。

4-5 按登记注册类型分组的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

从业人员

()

合 计

395

3435

内资企业

395

3435

 国有企业

4

229

 集体企业

1

59

 有限责任公司

149

1662

 股份有限公司

8

20

私营企业

233

1465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63.28亿元,比2013年末增长214.4%。负债合计45.72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5.77亿元(详见表4-6)。

表4-6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亿元)

负债合计(亿元)

营业收入(亿元)

合 计

63.28

45.72

15.77

 道路运输业

41.19

25.79

13.18

 水上运输业

0.00

0.00

0.00

 航空运输业

16.62

15.67

0.27

 多式联运和运输代理业

0.21

0.18

0.09

 装卸搬运和仓储业

4.90

3.82

1.75

 邮政业

0.37

0.26

0.48

三、住宿和餐饮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盟共有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111个,从业人员1956人,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122%和下降14.9%。

在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中,住宿业占59.5%,餐饮业占40.5%。在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住宿业占73.5%,餐饮业占26.5%(详见表4-7)。

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全部为内资企业(详见表4-8)。

4-7 按行业中类分组的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111

1956

住宿业

66

1437

  旅游饭店

26

1062

  一般旅馆

39

366

  其他住宿业

1

9

餐饮业

45

519

  正餐服务

38

485

  快餐服务

1

2

餐饮配送及外卖送餐服务

4

26

  其他餐饮业

2

6

 

 

 

4-8 按登记注册类型分组的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111

1956

内资企业

111

1956

 国有企业

3

291

 有限责任公司

50

1048

 其他企业

58

617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1.92亿元,比2013年末增长44.3%。其中,住宿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0.45亿元,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47亿元,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42.4%和59.8%。住宿和餐饮业负债合计8.84亿元。全年实现年营业收入2.4亿元(详见表4-9)。

4-9 按行业中类分组的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亿元)

负债合计

(亿元)

营业收入

(亿元)

合 计

11.92

8.84

2.41

住宿业

10.45 

7.98

1.72

      旅游饭店

7.51

5.41

1.37

      一般旅馆

2.94

2.57

0.34

      其他住宿业

0.03

0.01

餐饮业

1.47

0.86

0.69

      正餐服务

1.46 

0.86

0.67 

       餐饮配送及外卖送餐服务

0.01 

-

0.02

四、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盟共有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109个,比2013年末增长808.3%。从业人员1071人,比2013年末下降4.1%(详见表4-10)。

 

 

 

4-10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109

1071

   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

15

888

   互联网和相关服务

38

65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56

    118    

在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99%,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占1%。

在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64%,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占36%(详见表4-11)。

4-11 按登记注册类型分组的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

从业人员

()

合  计

109

1071

内资企业

108

684

 有限责任公司

45

110

 股份有限公司

7

428

 私营企业

56

146

港、澳、台商投资企业

1

387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2.51亿元,比2013年末增长39.5%。负债合计6.70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4.44亿元(详见表4-12)。

 

表4-12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亿元)

负债合计

(亿元)

营业收入

(亿元)

合 计

12.51  

6.70 

4.44  

   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

12.23  

6.64  

4.09  

   互联网和相关服务

0.14  

0.02  

0.27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0.14  

0.05  

0.07  

五、房地产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盟共有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195个,比2013年末增长85.7%。其中,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69个,物业管理企业104个,房地产中介服务企业14个,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21.1%、205.9%和366.7%。

2018年末,全盟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的从业人员为1646人,比2013年末增长4.4%。其中,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460人,物业管理企业1120人,房地产中介服务企业18人,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107.8%和38.5%(详见表4-13)。

4-13 按行业中类分组的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个)

从业人员(人)

合 计

195

1646

   房地产开发经营

69

460

   物业管理

104

1120

   房地产中介服务

14

18

房地产租赁经营

7

47

 其他房地产业

1

1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全盟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的资产总计为69.14亿元,比2013年末下降16.5%。其中,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66.00亿元,物业管理企业0.98亿元,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28.5%和243.3%,房地产中介服务企业0.04亿元,比2013年末下降22.1%。负债合计58.43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4.85亿元(详见表4-14)。

4-14 按行业中类分组的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万元)

负债合计

(万元)

营业收入

(万元)

合 计

691411.66

584271.10

48518.88

   房地产开发经营

660013.11

560756.98

43370.77

   物业管理

9775.42

6153.12

4635.09

   房地产中介服务

385.59

68.99

49.55

   房地产租赁经营

21234.45

17278.94

463.38

   其他房地产业

3.09

13.07

0.09

六、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盟共有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687个,比2013年末增长449.6%。从业人员3871人,比2013年末下降21.7%。

在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中,租赁业占12.1%,商务服务业占87.9%。在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租赁业占9.2%,商务服务业占90.8%(详见表4-15)。

 

4-15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个)

从业人员(人)

合 计

687

3871

   租赁业

83

356

   商务服务业

604

3515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全部为内资企业(详见表4-16)。

4-16 按登记注册类型分组的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从业人员()

合 计

687

3871

内资企业

687

3871

 国有企业

4

2

 集体企业

1

2

 联营企业

1

3

 有限责任公司

294

1533

 股份有限公司

13

879

 私营企业

366

1392

其他企业

8

60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657.74亿元,比2013年末增长120.1%。其中,租赁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68亿元,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656.06亿元,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1395.8%和119.6%。负债合计419.29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7.48亿元。(详见表4-17)。

表4-17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亿元)

负债合计

(亿元)

营业收入

(亿元)

合 计

          657.74  

          419.29  

            7.48  

   租赁业

1.68  

1.20  

0.88  

   商务服务业

656.06  

418.09  

6.60  

注释:

[1]本公报中的企业法人单位,包括机构类型为企业的法人单位,以及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事业法人单位、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和基金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除宗教活动场所以外的机构类型为其他组织机构的法人单位。

    [2]表中的合计数和部分计算数据因小数取舍而产生的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

 


阿拉善盟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五号)

——第三产业基本情况之二

 

阿拉善盟统计局

阿拉善盟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专项工作协调办公室

2020年3月3日

 

 

根据阿拉善盟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现将我盟第三产业中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一)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盟共有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法人单位367个,从业人员2272人。其中,企业法人单位288个,从业人员1577人,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357.1%和101.7%(详见表5-1)。

 

 

 

5-1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个)

从业人员(人)

合 计

288

1577

   研究和试验发展

16

37

   专业技术服务业

183

1373

   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

89

167

在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99.7%,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占0.3%。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全部为内资企业占100%(详见表5-2)。

5-2 按登记注册类型分组的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从业人员()

合 计

288

1577

内资企业

287

1577

  国有企业

7

123

  股份合作企业

1

10

  有限责任公司

132

765

  股份有限公司

3

3

  私营企业

136

663

  其他企业

8

13

港、澳、台商投资企业

1

0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60.97亿元,比2013年末增长846.9%。负债合计41.07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3.09亿元(详见表5-3)。

 

表5-3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亿元)

负债合计

(亿元)

营业收入

(亿元)

合 计

60.97  

41.07  

3.09  

   研究和试验发展

3.16  

0.03  

0.01  

   专业技术服务业

48.67  

36.28  

2.81  

   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

9.13  

4.77  

0.27  

二、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一)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盟共有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法人单位113个,比2013年末增长76.6%。从业人员1263人,比2013年末下降42.2%。其中,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9个,从业人员153人,分别比2013年末下降75.7%和91.3%。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22.65亿元,比2013年末增长1344.3%。负债合计59.03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4.26亿元。

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年末资产0.79亿元,比2013年下降89.6%。本年支出(费用)合计0.40亿元。

三、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盟共有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125个,比2013年末增长228.9%。从业人员603人,比2013年末下降44.8%(详见表5-4)。

5-4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个)

从业人员(人)

合 计

125

603

   居民服务业

47

255

   机动车、电子产品和日用产品修理业

58

236

   其他服务业

20

112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全部为内资企业(详见表5-5)。

5-5 按登记注册类型分组的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从业人员()

合 计

125

603

内资企业

125

603

  国有企业

1

45

  有限责任公司

47

242

  股份有限公司

3

9

  私营企业

72

294

其他企业

2

13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36亿元,比2013年末下降27.0%。负债合计0.88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0.51亿元(详见表5-6)。

 

 

表5-6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亿元)

负债合计

(亿元)

营业收入

(亿元)

合 计

1.36  

0.88  

0.51  

   居民服务业

0.28  

0.18  

0.18  

   机动车、电子产品和日用产品修理业

0.78  

0.61  

0.23  

   其他服务业

0.30  

0.10  

0.09  

四、教育

(一)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盟共有教育法人单位149个,从业人员4816人,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77.4%和8.2%。其中,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84个,从业人员4312人,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18.3%和0.2%。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教育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0.61亿元,比2013年增长314.2%。负债合计0.40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0.28亿元。

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年末资产18.21亿元,比2013年增长192.1%。本年支出(费用)合计8.35亿元。

五、卫生和社会工作

(一)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盟共有卫生和社会工作法人单位106个,从业人员2716人,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17.8%和6.9%。其中,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77个,比2013年末下降6.1%,从业人员2410人,比2013年末增长1.8%。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卫生和社会工作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24亿元,比2013年增长934.96%。负债合计0.32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0.44亿元。

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年末资产12.52亿元,比2013年增长161.17%。本年支出(费用)合计6.67亿元。

六、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一)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盟共有文化、体育和娱乐业法人单位139个,从业人员1388人,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148.2%和38.9%。其中,企业法人单位71个,从业人员386人,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1320%和739.1%。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7.04亿元,比2013年增长17436.9%。负债合计7.84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0.71亿元。

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年末资产4.60亿元,比2013年增长51.1%。本年支出(费用)合计1.90亿元。

七、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2018年末,全盟共有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法人单位971个,从业人员17047人,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21.2%和13.3%。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的本年支出(费用)合计72.31亿元。

 

 

注释:

[1]本公报中的企业法人单位,包括机构类型为企业的法人单位,以及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事业法人单位、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和基金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除宗教活动场所以外的机构类型为其他组织机构的法人单位。

[2]本公报中的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不包括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事业法人单位、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和基金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除宗教活动场所以外的机构类型为其他组织机构的法人单位。

[3]表中的合计数和部分计算数据因小数取舍而产生的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

 

 


阿拉善盟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六号)

——部分新兴产业基本情况

 

阿拉善盟统计局

阿拉善盟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专项工作协调办公室

2020年3月3日

 

 

根据阿拉善盟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现将部分新兴产业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工业战略性新兴产业

2018年末,全盟从事战略性新兴产业生产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24个,占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的22.6%。其中,新能源产业14个,占工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法人单位的58.3%;生物产业6个,占25.0%;节能环保产业3个,占12.5%;新材料产业1个,占4.2%。

二、工业企业研究与试验发展活动

2018年,开展R&D(全称研究与实验发展,一下简称R&D)活动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3个,与2013年持平,占全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的2.8%。

2018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R&D人员折合全时当量96人年,比2013年增长84.6%。

2018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R&D经费支出3732.7万元,比2013年增长170.0%;R&D经费与营业收入之比为0.11%。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分行业R&D经费支出及R&D经费与营业收入之比详见表6-1。

2018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专利申请量58件,其中发明专利申请9件,分别比2013年增长1350.0%和200.0%;发明专利申请所占比重为15.5%,比2013年下降59.5个百分点。

6-1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R&D经费支出及R&D经费与营业收入之比


R&D经费支出

(亿元)

R&D经费与营业收入之比(%

合 计

0.37

0.11

制造业

0.37

0.15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0.36

0.26

#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0.01

0.09

三、文化及相关产业

2018年末,全盟有文化及相关产业法人单位455个,比2013年末增长220.4%;从业人员2736人,比2013年末下降15.9%;资产总计71.32亿元,比2013年末增长618.9%。

2018年末,全盟有经营性文化产业法人单位301个,比2013年末增长514.3%;从业人员1405人,比2013年末增长144.8%;资产总计65.89亿元,比2013年末增长932.7%;全年实现营业收入3.00亿元,比2013年增长609.3%。

2018年末,全盟有公益性文化事业(含社团)法人单位154个,比2013年末增长65.6%;从业人员1331人,比2013年末下降50.3%;资产总计5.44亿元,比2013年末增长53.6%;全年支出(费用)2.37亿元,比2013年增长16.1%。

 

 

注释:

[1]本公报中的企业法人单位,包括机构类型为企业的法人单位,以及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事业法人单位、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和基金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除宗教活动场所以外的机构类型为其他组织机构的法人单位。

[2]战略性新兴产业: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国发〔2010〕32号)的精神和国家统计局制定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标准确定。战略性新兴产业是以重大技术突破和重大发展需求为基础,对经济社会全局和长远发展具有重大引领带动作用,知识技术密集、物质资源消耗少、成长潜力大、综合效益好的产业,包括: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高端装备制造产业、新材料产业、生物产业、新能源汽车产业、新能源产业、节能环保产业、数字创意产业、相关服务业等9大领域。

[3]规模以上工业: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法人单位。

[4]研究与试验发展:是指为增加知识存量(也包括有关人类、文化和社会的知识)以及设计已有知识的新应用而进行的创造性、系统性工作,包括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试验发展三种类型。

[5]文化及相关产业:根据《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2018)》,文化及相关产业是指为社会公众提供文化产品和文化相关产品的生产活动的集合。范围包括:一是以文化为核心内容,为直接满足人们的精神需要而进行的创作、制造、传播、展示等文化产品(包括货物和服务)的生产活动。具体包括新闻信息服务、内容创作生产、创意设计服务、文化传播渠道、文化投资运营和文化娱乐休闲服务等活动;二是为实现文化产品的生产活动所需的文化辅助生产和中介服务、文化装备生产和文化消费终端生产(包括制造和销售)等活动。

[6]表中的合计数和部分计算数据因小数取舍而产生的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


阿拉善盟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七号)

——分区域单位和从业人员情况

 

阿拉善盟统计局

阿拉善盟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专项工作协调办公室

2020年3月3日

 

根据阿拉善盟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现将我盟分区域的单位和从业人员基本情况公布如下:

一、单位基本情况

阿拉善左旗拥有法人单位4157个,占59.1%,比2013年末增长了2.6倍,拥有产业活动单位4890个,占59.3%;阿拉善右旗拥有法人单位590个,占8.4%,比2013年末增长了1.8倍,拥有产业活动单位722个,占8.8%;额济纳旗拥有法人单位1101个,占15.7%,比2013年末增长了2.2倍,拥有产业活动单位1325个,占16.1%;阿拉善经济开发区拥有法人单位904个,占12.9%,比2013年末增长了3.0倍,拥有产业活动单位1003个,占12.2%;腾格里经济技术开发区拥有法人单位277个,占3.9%,比2013年末增长了3.1倍,拥有产业活动单位299个,占3.6%。

按地区分组的单位情况详见表7-1。

7-1 按旗区分组的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


法人单位

产业活动单位

数量(个)

比重(%)

数量(个)

比重(%)

合  计

7029

100

8239

100

阿拉善左旗

4157

59.14

4890

59.35

#乌兰布和沙产业示范区

86

2.07

10

0.20

阿拉善右旗

590

8.40

722

8.77

额济纳旗

1101

15.66

1325

16.08

阿拉善经济开发区

904

12.86

1003

12.17

腾格里经济技术开发区

277

3.94

299

3.63

 

二、从业人员

2018年末,阿拉善左旗法人单位从业人员47530人,占53.4%;阿拉善右旗法人单位从业人员6117人,占6.9%;额济纳旗法人单位从业人员10507人,占11.8%;阿拉善经济开发区法人单位从业人员19487人,占21.9%;腾格里经济技术开发区法人单位从业人员5355人,占6.0%。

按地区分组的法人单位从业人员情况详见表7-2。

 

7-2 按地区分组的法人单位从业人员


法人单位从业人员

(人)



其中:女性

合 计

88996

30791

阿拉善左旗

47530

17605

#乌兰布和沙产业示范区

275

73

阿拉善右旗

6117

2246

额济纳旗

10507

3719

阿拉善经济开发区

19487

5916

腾格里经济技术开发区

5355

1305

 

注释:

[1]表中合计数含从事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的法人单位从业人员。

[2]表中合计数含从事银行、证券、保险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

[3]表中的合计数和部分计算数据因小数取舍而产生的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

 

 


编辑:
信息来源:阿拉善盟统计局